IM电竞1.大力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持续开展“淮海新消费”主题促消费活动和“彭城有味”系列餐饮促销活动。支持市场主体开展促消费活动,对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或商业综合体企业参与促消费活动产生的摊位、场租、宣传等费用给予一定支持。促进家电家居消费,组织家电家居企业开展“社区便民服务行”活动,鼓励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争取将徐州市限额以上经营范围内有家电销售业务的企业纳入省级绿色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支持范围;鼓励市场主体以数字人民币、现金红包形式定向发放惠民消费券,对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发放惠民消费券的绿色家电家居、新能源汽车等销售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开展市级直播基地综合评价,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直播电商产业基地,争创省级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23年新培育50家以上省、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新发展50家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组织申报全国诚信兴商案例。开展徐淮宿三市线下异地异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鼓励大型购物中心、品牌连锁店加入异地无理由退货联盟,2023年全市新增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100家、淮海经济区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企业10家。
2.争取省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构建特色农产品产地冷链体系,提升铜山区、邳州市、新沂市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水平。
3.持续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2025年之前,实现农村物流达标县覆盖率达到90%,县级农村物流分拨中心覆盖率100%、乡级农村物流服务站覆盖率100%、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通过省级农村物流示范县、农村物流达标县创建验收的县(市、区),获得国家或省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县(市、区),分别给予一定支持。依托农村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村邮站等公共设施,建设“多点合一、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推动交通运输和快递业融合发展,共享交通运输场站资源设施,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快件合作机制,畅通农村寄递物流渠道。
4.落实对居民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执行期限至2030年底。
5.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制定实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运营支持方案;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城市公交车应用,争取省级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支持道路保洁、渣土运输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新增和更换的环卫车(机)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将纯电动渣土车运输企业从业要求从自有车辆20辆降低至8辆,落实纯电动渣土车辆24小时运输政策;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电动化比例达50%左右,推广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模式。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力度,举办“促进消费·汽车下乡”系列展销活动,对开展促消费和汽车下乡活动且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给予一定支持;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车型;优化完善新能源汽车一站式购车服务。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建筑垃圾执法监督大队 68387110;设施设备科 67559955
6.编制中心城区充换电设施规划,优化充换电设施布局,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争取省级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支持。落实新建小区停车位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的政策,引导物业、充电运营商在老旧小区开展公共充电设施“统建统服”,加快实现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精准储备农村配套电网改造需求,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供电能力,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实施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利用闲置土地改造临时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促进医院、学校、商圈、景区等区域停车资源供应能力与停车需求相平衡,2025年底前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3万个。深化停车“全市一张网”建设,推进智慧停车信息化改造。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物业行业监管处66998130;设计处66998079;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83908601
7.扎实开展汉文化旅游节、文旅惠民消费季等活动,支持旅行社、等级旅游民宿申报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文旅企业申报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开展“国潮汉风·夜彭城”活动,打造“徐州十二夜”,鼓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延时闭馆,推动户部山-回龙窝争创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潘安湖争创国家5A级景区,云龙湖、窑湾古镇争创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增加文旅产品供给,打造“彭城有戏”品牌,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开展“缤纷文旅·共享生活”“城乡文化对对碰”等活动,支持举办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市场管理处83682016;产业发展处83682018;文化旅游推广处80807118;艺术处80801968
8.扩大体育服务供给,优化提升健身设施、体育场馆,加快体育设施数字化升级和绿色节能改造,实施健身设施“点亮工程”,延长开放时间,落实面向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人群的优惠政策。引导和扩大体育休闲消费,打造体育夜场、体育大卖场等消费新场景,拓展滑雪攀岩、航空飞行、房车露营以及帆船等特色休闲体育项目,推进泉山区、云龙区建设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规范体育类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培育优质体育产业企业。优化青少年训练项目布局,加强县区级体校建设。争取省级对承办举办赛事的专项资金,高水平举办徐州马拉松赛、“丝路汉风”国际武术大赛、徐州铁人三项赛、淮海经济区U系列赛事、古黄河全国野钓大赛、沛县“村届杯”足球赛等特色品牌赛事。
9.落实省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接续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筛选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符合条件项目,建立市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择优向国家和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推荐。定期梳理形成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布,以举办项目对接会等形式向民营企业、各类协会商会进行重点推介。支持更多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市县三级重大产业项目清单,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服务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智改数转”补助资金等各级各类引导资金,推动一批对优化徐州市产业布局具有牵引作用的重大民间投资项目落地。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全国一张清单”制度,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引导拓展民间资本投资空间。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闲置土地以及国有平台公司所属的空置产业载体等。支持企业利润再投资。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投资和基础产业处83728524;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处83732096
10.协调推动市外民营上市主体在徐开展重大项目投资,鼓励本地民营上市主体定增募投项目,引领带动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
11.落实《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群组建方案》,引导有关市属国企参与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产业专项母基金,采用“母子基金+直投”模式,重点投向高端装备制造、能源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切实发挥国有资本引领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围绕“343”创新产业集群,指导市属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梳理编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持续提高投资质量。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快培育一批能有效掌控细分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定支持。
12.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高端化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创新产业集群金融服务深化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徐州市“343”创新产业集群融资增量扩面劳动竞赛,扩充金融支持“343”创新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名录库,强化集群企业与金融顾问对接。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为贷款利率下行释放空间。
13.建立重大项目融资定期监测制度,鼓励银行机构主动走访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持续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
14.构建“5+N”农业全产业链格局,出台《徐州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对新增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发展预制菜产业,创建省级预制菜产业园。提高“农香徐来”品牌影响力,运用“展会+”“丰收节+”“大赛+”等载体强化品牌宣传推广。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主攻生物育种、植物工厂、中央厨房、区块链农业等领域。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徐州(上海)外延蔬菜生产基地,新增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支持畜牧业延链补链建设,实施邳州市苏系肉鸡产业集群项目、睢宁县奶牛整县提升项目。
15.进一步优化用地服务保障,加大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保障力度,边界外采取列清单方式予以保障。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用地计划由省级全额保障;市级重大项目用地计划确有不足的,可申请市级调剂计划。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林地需求予以重点保障,市、县级重大项目林地定额指标积极申请省级保障。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空间规划处85805017;用途管制处80805179;森林资源管理处85803899
16.大力实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工业企业通过设备能效优化、余热余压余能利用、清洁能源替代等技术手段,挖掘节能潜力,为新上项目腾出用能空间,优先保障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用能需求。持续优化项目能评审批流程,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提高节能审查办文效率促进优质项目尽快落地的通知》,靠前指导项目单位办理能评手续,推动优质项目节能审查尽快批复落地。
17.对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
18.对能够独立使用、独立交付的项目采取分期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在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环节,允许采取分区开发建设方式进行建设;提前对接开展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推动建设用地“先考古后出让”,提高考古勘探和工程建设效率。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66998567;建筑工程消防监管处66998067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规划建设处80805169;行政审批处80289029
19.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进程,储备港通物流、文化旅游、新能源、园区、市政等重点领域存量项目,组织重点REITs项目申报,对规模暂不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拟以项目并购、多原始权益人等模式实施推进。
20.持续落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实施主城区商品住房卖旧换新购房补贴政策;进一步推动征收安置实行房票政策,建立“房源超市”,缩短过渡期,降低安置成本,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适时研究制定人才房相关政策。
21.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等政策。落实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租房提取业务,提高提取额度,开通线上受理渠道。实行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试行1年)。
22.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区分集团风险和项目风险,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和贷款支持计划,做好“保交楼”金融支持,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房地产市场监管处66998103;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83670881
23.优化住宅用地供应,遵循以需定供、区域平衡原则,灵活把控供地节奏,满足市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原有以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银行保函作为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可将土地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和用地批准文件依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可凭出让合同进场开展土地勘察、施工等工作。
24.积极争取上级各类经费支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申请列入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城市。对列入市城建重点工程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投资额给予相应支持。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提取范围放宽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引导房地产企业由住宅开发为主向城市更新、住房租赁、项目代建、物流仓储和养老健康等领域延伸。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高品质住宅。加大优质改善型用地整理收储力度,引导市场向改善型为主过渡,做好租赁住房、功能性用地供应。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城市更新处66998227;物业行业监管处66998130;房屋安全监管处66998566;村镇建设处66998158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开发利用处85808689;城区工作处85586028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经建处83731160;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83724380
25.指导金融机构丰富融资产品,通过信贷、投资、债券承销等方式,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保持房地产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徐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民营房地产企业提供发债融资担保服务。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银行保险处80801562;地方金融监管二处80806706
26.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实施“瓶改管”“气改电”,进一步压降瓶装液化气用户数量。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内涝治理等领域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规划建设处80805169;城区工作处85586028
27.支持建筑企业进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和市政、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各地可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和标段,支持企业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积极推进智能建造,国有投资项目优先选择符合智能建造方式的投标方案,在“古彭杯”评选中设立智能建造专项。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建筑业管理处66998080;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66998692;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66998567
28.抓紧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加快国有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进度,组织开展市属国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回头看”行动,“一事一策”明确还款措施,常态化开展市属国企清欠工作督查督导,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托市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及时交办、转办、督办政府拖欠国有投资建设工程账款问题。严格控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储存金额上限,建筑项目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1.5%存储保证金,超过80万元的,一律按照上限80万元存储。
29.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差异化分类管理机制,避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发挥应急周转资金杠杆作用和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支持作用,帮助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建筑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银行保险处80801562;地方金融监管二处80806706
30.拨付支持民航发展资金,促进徐州观音国际机场加快恢复客运货运航线航班。建立市级重点外贸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和稳存量扩增量“两张清单”,梳理拟培育亿元以上企业名单,实行重点企业“一对一”帮扶。举办“信保惠企服务月”活动,加大“苏贸贷”融资功能推广力度。加强重点外贸企业信息共享,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发放“苏贸贷”。对企业赴境外参展、拜访客户,给予展位和人员机票费用补助。指导帮助更多企业获得二手车出口资质。
31.落实《中国(徐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要点》,对跨境电商人才培训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举办跨境电商人才技能大赛。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将电商培训纳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支持。发挥出口信保作用,推行小微企业市级出口信用保险投保平台,注册在铜山区(含高新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港务区且上年度出口额30万美元以下企业免费投保,对自费投保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免税,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按照4%应税所得率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推动完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监管制度措施,提升监管标准化水平。上线电子缴税功能,便利企业线上办理缴税业务。开展跨境电商一般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试点。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海关备案流程,推进备案无纸化。
32.推广“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鼓励引导公证机构推出代办认证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和群众办理成本,为自主选择代办认证服务的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33.按照“应享尽享、应纳尽纳”原则,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纳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范围,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服务贸易企业,力争2023年全市享受便利化政策的企业新增70家。开展企业汇率避险专项行动,扩大汇率避险服务覆盖面,力争2023年全市参与套保避险的企业超过200家。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国际收支科85601058;外汇管理科85700444
34.加快研究出台徐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办法和操作流程,支持设立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制定试点专项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直接投资实体产业和重大项目。制定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申报指南,对QFLP等新形式利用外资给予一定支持。对符合徐州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的省、市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用地用林指标省级统筹、优先保障。保障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协定、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政策。落实省外资总部鼓励政策,引导徐州市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申报省级外资总部和研发中心。对省级认定的外资总部企业,在省级支持的基础上,市级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推荐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省级重大工业项目清单,保障外资企业平等享受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智能车间申报政策。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用途管制处80805179;森林资源管理处85803899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科研条件处83842134;对外合作和外国专家处80801560
35.落实允许外资研发中心邀请的、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人员,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天的多次签证政策。落实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为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未持来华签证的外籍人员,依法依规申请口岸签证入境政策。落实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IM电竞,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为团队外籍成员依法依规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为海外人才在华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政策。为来徐的高层次外籍人员或团体,按照“一人一档”原则提供“一对一”跟踪服务;对无法提供完整材料或本人无法到场等特殊原因,实行“容缺受理”。做好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海外高层次人员申领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服务工作。优化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流程,打造全程线上申办模式,推荐更多企业进入省“白名单”,提高企业人员持卡量。
36.高水平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全力推动云龙湖实验室高质量建设运行,用好“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制度,滚动编制年度技术攻关目录清单,实施50项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实现更多“从0到1”突破。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徐州市高校科研院所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发展联合基金,探索设立省市自然科学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组织徐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省级转型升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争取省级激励高新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奖补资金。制定新一轮人才政策,针对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出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人才支持措施,组织申报“登峰计划”“双创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83847165;科研条件处83842134;高新技术处83848867;科技成果处83842087;对外合作和外国专家处80801560
37.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支持企业申报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争取省级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新场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对获评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首批次应用保险,对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要求的企业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落实《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在新兴产业和前沿技术领域探索培育概念验证中心。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联合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设立总规模2亿元“拨投结合”专项资金,支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产业化。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备案和运行绩效支持力度,持续扩大技术合同成交金额。鼓励在徐高校依法依规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将不低于50%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主要负责人骨干科技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科研条件处83842134;科技成果处83842087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技术创新处83717451;制造业推进处83733575;材料工业处80805078;信息产业处83733608
38.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力度,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苏创融”等政银金融产品,提供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支持,争取“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地区,探索推出“企业创新积分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科技保险以及股债联动等业务模式,提升对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指导商业银行重点构建专业化的风险评估体系,健全绩效考核和尽职免责机制,扩大“苏科贷”“苏信贷”“苏质贷”“苏知贷”等信贷投放规模和覆盖面。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良率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质量发展处85799609;知识产权保护处68001955
39.加快设立市级天使投资母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等方式加大对人才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支持力度。
40.发展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深入实施企业上市“鹏程计划”,开展“增要素、解难题、促发展”服务,引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支持科技型企业等经营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41.引导企业研发应用高端产品,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装备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落地应用。对企业新开发以新能源为动力的主机产品且市场运用达到一定条件的,主导、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并购市外龙头企业或市内企业的,建立海外协同备件库、公共物流平台的,分别给予一定支持。
42.加快编制全市新型能源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重点项目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实施。聚焦晶硅光伏、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氢能等重点产业前沿领域,稳步提升大尺寸、薄片化、超高效N型电池及高功率新型组件产能,加快推进正负极材料、电解液、电芯及钠离子电池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制储运用”一体化的氢能特色产业链条。
43.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落实《徐州市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争取省级资金为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免费诊断,2024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支持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落户徐州,对总部落户徐州开展业务的“双跨”平台,在徐州设立控股子公司服务企业达200家的,徐州市获国家认定的“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一定支持。
44.落实国家、省、市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企业深耕有基础有前景的半导体材料、装备、先进封测以及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等细分领域。协调推进在徐高校“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本科专业建设,促进集成电路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集聚。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省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竞争力。
45.落实“省生物医药30条”政策,实施徐州市《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对照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组织徐州市已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以及由徐州市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徐州市生产的创新药、进入国家和我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对进入上述程序、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徐州市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对谈判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创新药前三年实行单列预算,不纳入当年医院医保总额预算,第四年按前三年最高一年使用情况纳入总额预算测算基数。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遴选与临床应用评价的通知》,推动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目录结构,将“创新性”纳入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遴选与临床应用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国谈药配备使用主体责任,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新版目录公布后一个月内,按照临床需求将国谈药纳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应配尽配”。实施支持徐州市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医保“六条措施”,支持本地医药创新产品进入省创新药品挂网“绿色通道”,对企业申报挂网的创新药品,做到当天审核、随报随挂。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高新技术处83848867;政策法规处83850189;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83847165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处80800991;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80806922
46.落实国家、省支持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政策,加大产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推动企业加强与云龙湖深地实验室、中国矿业大学研发合作,采取“揭榜挂帅、产学研协同攻关”等方法,引导企业攻坚关键核心技术。高水平办好中国安全及应急技术装备博览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合作平台,吸引优质企业来徐发展。
47.推动知名平台经济企业在徐州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建设区域营运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等,因地制宜给予优质平台企业“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扶持政策。利用商务发展资金鼓励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对本市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正常运营满1年且线万元的,对平台建设设备、软件及网络推广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支持相关主体发起设立市级平台经济产业投资基金,赋能徐州市“343”创新产业集群发展。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资本市场处80807172;银行保险处80801562;地方金融监管二处80806706
48.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实施《徐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徐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快数据流通交易,形成以数据要素创新带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引导公共数据产品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强化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保护,探索制定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地方标准。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知识产权发展处69859285;知识产权保护处68001955
49.加强陆港、内河港、空港等物流枢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和企业申报省级示范物流园、重点物流基地等,发挥陆港型国家枢纽集聚作用,增强物流枢纽集聚辐射能力。出台支持多式联运发展、功能项目建设措施,推进与连云港港多式联运信息系统的功能互通、信息联通,促进外贸集装箱发展。推进“关铁通”合作,支持企业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提升跨境运输、境内段铁路物流便利化水平。
50.稳定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招聘岗位规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大型企业返还30%、中小微企业返还60%的比例,“免申即享”返还上年度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参保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扩大“苏岗贷”合作金融机构范围,将服务对象扩大到用工不少于5人的中小微企业和不少于3人的个体工商户,创新实施“稳岗扩岗贷”,年度发放金融贷款额度不低于30亿元。积极梳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IM电竞。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0801350;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85805722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银行保险处80801562;地方金融监管二处80806706
51.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徐州市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愿意在徐州市落户的,可以在本市城镇地区先落户后就业。父母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准予其子女投靠父母从市外迁入落户。一体推进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52.完善城市星级养老机构、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点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对全市在业公办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确保财政在护理型床位建设、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一次性入职奖励等方面,对民营养老机构支持政策落实到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推动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开展多样化、差异化护理服务。
53.编制出台徐州市党政机关办公资源开放共享实施方案,通过适应性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停车场地、活动场地、庭院绿地、环境卫生设施等资源向社会开放。2023年,人口密集地段、主干道附近的机关单位和便民服务窗口部门列入第一批开放名单,凡具备开放条件的,全部实现对社会开放。以智慧停车系统为技术支撑,开发错时共享功能模块,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实施停车泊位错时共享。
54.实施“徐税20条”措施,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定额)标准执行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全面落实国家出台延续优化完善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55.优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政策,取消矿业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租交易服务收费;降低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土地使用权、部分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对中小微企业进场交易减按80%收取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交易服务费,按照土地出让、转让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元。2021年3月1日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涉企收费。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经建处83731160;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83724380;综合处83755226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财务审计处85803950;土地储备中心85801129
56.用足用好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政银合作产品,帮助中小微企业争取省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和省级财政资金贴息支持。积极争取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支小货币政策工具,推动政策性、商业性普惠金融产品扩面增量,抓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延期机遇IM电竞,以普惠小微贷款工具持续扩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规模。开展百企升级助力行动,实施“见贷即保”白名单制度,对名单内科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贷款给予融资担保支持,担保费率控制在0.8%以内。加大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力争全年接入平台企业覆盖面不低于10%。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银行保险处80801562;地方金融监管二处80806706
57.落实对符合条件的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主体贷款予以不超过2%的贴息支持政策。开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给予一定支持。
58.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试点,深化“个转企”改革试点,整合申请办理事项实现“一次办”,压缩登记流程,支持“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原统一信用代码不变,不影响其他企业在先名称权的条件下原个体工商户字号不变,原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不变。实施“一户一策”转型辅导、跟踪服务。
59.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指导采购人综合运用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联合体投标、价格扣除等举措,促进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加强采购重点环节审核,在资格设置、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等方面,严格执行《徐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制度。400万以上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
60.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股权、债券、信贷等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发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徐州分中心作用,组织拟挂牌企业参加上市挂牌培训、股权融资路演等活动,支持企业挂牌“专精特新”专板。鼓励企业利用股权交易市场,进行挂牌展示、股权托管、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价值管理、资本运营、转板上市等。
61.加大民营企业用地支持力度,积极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土地供应方式。持续开展涉民企违规收费整治,做好供水、供气企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支持民营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依托铜山区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试点,支持在深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开展先行探索。发挥市县两级企服中心组织作用,完善常态化为企服务和服务企业专员机制,探索建立园区、乡镇企业服务站点。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80801305;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处83732096
62.建立系统性的行政合规服务和指导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机关编制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开展涉企普法宣传,持续深化企业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强化事前预防。2023年底前出台涉罚企业合规整改方式,对于发生违法行为的企业,引导企业合规整改。建立和完善涉罚企业后续跟踪、差异化监管、涉企信用管理等机制,推动企业规范守法经营,2024年在全市全面推开。调整全市涉企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和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精准度。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市场秩序。对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且不存在证据损毁、危害发生或危险扩大等可能性的,一般不对与其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按照过罚相当、惩教结合原则,保持处罚公正,对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的纳税人进行事后教育。对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且已按规定安装、联网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企业,除经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批准的专项行动、涉嫌治污设施或监测监控设备非正常运行、监测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信访投诉现场核实情况外,生态环境部门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处85605681;执法稽查处85700993;信用监管处85607528
63.强化“一网通办”服务质效,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促进系统联通、条块统合。丰富“苏服码”应用场景,加快“苏服办”移动端应用集成。推进“政务服务码利企便民应用”省级试点落地,在自助终端、政务事项等方面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码快办”服务。按需推出新一批政务服务“跨域通办”事项,优化升级淮海经济区域“跨域通办”联审联办平台。推动通办事项“可视化”赋能业务属地部门“远程办”服务IM电竞,推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跨域通办”专窗(专区)全覆盖,并向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延伸,实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线下服务。促进“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市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部分涉企功能融合,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信息技术处80282635;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67019171;企业服务中心67019182
64.深入开展“贴心交流、暖心服务、真心惠企”走访服务企业活动,定期举办“政企交融汇”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深化政企沟通交流。依托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专栏”,对跨层级跨区域的涉企诉求强化会商会办,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商会和民营企业家参与的多渠道投诉、评议、监督等工作机制,及时会商解决在政策制定执行中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利用省工商联区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成果,梳理回访共性问题,推动涉企问题诉求及时解决。
65.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已经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规范清理,对裁量权基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原裁量权基准进行修订完善,未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及时研究制定。2023年底前,全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实施《涉企财产保全操作规范指引》,强化实质化审查、差异化担保。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执法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
66.全面开展“一市一清单”优化赋权工作,进一步规范赋权程序,建立清单调整、动态评估机制,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实施精准赋权,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赋权事项相对统一。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推广“容缺受理”机制,提高涉企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引导行政机关对违法、失当行政行为尽快自我纠错并督促落实。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83733961;行政复议一处80800492
67.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依法妥善审理知识产权转让IM电竞、许可、合作开发等合同纠纷,准确认定合同效力和合同责任,推进纠纷快速审理机制。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经营主体、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建立徐州仲裁委员会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衔接机制,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推广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类纠纷的应用;联合组建专家库,健全人员选聘和管理制度,在《仲裁员名册》中专设“知识产权专业类”仲裁员;畅通快速解决纠纷渠道,提供缓收仲裁费用、依法缩减仲裁程序等服务,加大纠纷调解力度。
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知识产权发展处69859285;知识产权保护处68001955;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778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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